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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金發給事項

 發文字號標題
1 銓敘部92年9月19日部退三字第0922282389號書函退休人員亡故後,其遺屬金遺族申請補發眷屬實物代金及眷屬補助費之相關規定
2 銓敘部98年9月23日部退三字第0983091558號令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遺族請領遺屬金之權利,應以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為準。其遺族於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後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應自始即無遺屬金請領權
3 銓敘部90年9月24日90退三字第2069126號書函已故退休人員之大陸地區合法遺族申辦遺屬一次金,在作業期間或已核定尚未領取而亡故,其子女、親屬得否繼續申領或繼承
4 銓敘部91年7月23日部退三字第0912165362號書函香港居民不得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之1第3項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
5 銓敘部92年1月28日部退三字第0922213347號書函亡故公務人員同時具有大陸遺族與香港遺族時,應如何請領遺屬一次金
6 銓敘部105年6月28日部退三字第1054121247號書函擇(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後,如無法定遺族,可由實際辦理其喪葬事宜者向原服務機關申請核銷喪葬費用
7 銓敘部105年8月4日部退三字第1054131938號書函亡故退休人員遺族支領遺屬年金,因發放機關漏發本人實物配給、退休人員死亡當時之眷屬實物配給及眷屬補助費合計數額之半數款項之補發時效相關規定
8 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退三字第1074582312號書函退撫給與由監護人代為領受之相關疑義
9 銓敘部99年11月29日部退三字第0993275610號書函亡故退休人員於生前與配偶聲請辦理分別財產制,配偶可否於其亡故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規定,請領遺屬金
10 銓敘部103年7月9日部退四字第1033803660號書函聘用人員在職病故或因公死亡者,其請領撫慰金之遺族,不以具我國國籍者為限
11 銓敘部105年1月12日部退三字第1054056601號電子郵件領受遺屬年金之配偶亡故後,不得改由其子女或其他遺族繼續領受遺屬年金
12 銓敘部78年10月24日78台華特二字第336580號函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如無遺族或無遺囑指定用途者,依規定由服務機關具領遺屬金時,該收款領據應由何人簽章
13 銓敘部90年9月24日90退三字第2070450號書函戶籍上有2位配偶者亡故後,應由其前後婚之配偶協調後予以支領
14 銓敘部108年7月12日部退一字第1084825523號書函支領遺屬年金之子女,於其領受期間內,經他人收養,得否繼續領受遺屬年金
15 銓敘部109年7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949490911號令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6條第2項所定遺族擇領遺屬年金之適用範疇
16 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部退三字第1105401124號書函有關亡故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遺族,因具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申請遺屬年金,每年度出具前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所得內涵疑義
17 銓敘部111年9月13日部退三字第1115489426號書函支(兼)領月退休金公務人員亡故後,其大陸地區遺族請領遺屬一次金之請求權時效規定